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》是国务院于2024年9月24日公布的行政法规,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该条例依据《网络安全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制定,旨在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,保障数据安全,维护国家安全、公共利益及个人组织合法权益。全文共九章六十四条,涵盖总则、一般规定、个人信息保护、重要数据安全、跨境安全管理、平台义务、监督管理等内容,明确数据处理者需建立安全制度、采取技术措施并承担主体责任。条例细化个人信息处理规则,要求处理1000万人以上信息的机构履行额外义务并定期开展合规审计,规定重要数据目录制定、年度风险评估及跨境安全评估机制,同时要求数据处理者设立便捷的投诉举报渠道并公布处理方式。立法过程中历经2021年11月公开征求意见、2022年7月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、2024年8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草案等阶段。该条例强化网络平台责任,要求大型平台发布年度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、设置个性化推荐关闭功能,并禁止利用数据算法实施差别待遇。国家网信部门统筹监管,公安、国安等部门协作执法,对违法行为最高可处1000万元罚款或吊销许可证。